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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2014-03-13 21:44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为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本领、增加就业渠道,西藏2009年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首批9家见习基地、100多个见习岗位已经确定。

  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皮大中说,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要让高校毕业生在走向正式工作岗位前有一个缓冲期,在见习企业学到更多的就业本领,并有机会优先被见习企业录用。

  凡是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最长6个月的见习期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见习基地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拉萨、山南、那曲和阿里4地市为每人每月730元,林芝、日喀则和昌都3地区为每人每月680元)发放生活补助。

  在见习期内,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岗位安排见习生上岗工作。如果见习单位招聘员工,应优先录用见习生。

  目前,西藏已认定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电信西藏分公司等9家企业为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涉及财务、生产一线技术管理、旅游管理和市场营销等20多个专业。

  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就业的,均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

 

(责编: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