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幸福数据点赞
——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成绩扫描
本报记者 刘晓江
自2011年新一轮《昌都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昌都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实施以来,市妇儿工委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建设“六个新型”昌都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五年来,新一轮“两规”工作进展顺利,“两规”中所确定主要目标正逐步实现,全市妇女儿童的幸福指数正不断提升。徜徉在全市妇女工作所取得成绩的数据中,“幸福”是最直接的感受,让我们为这些幸福数据点赞,为全市妇女工作点赞,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点赞!
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女职工11858人占比44.92% 妇女事业发展有“好环境”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社会共同关爱妇女儿童、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资源更加丰富。目前,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女职工11858人,占职工总数的44.92%。
2014年,我市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全市学前儿童入园率达47.54%,比2010年提高了36.76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20%,提高了0.52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6.93%,提高了3.49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37.1%,提高了12个百分点;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全市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占51%,妇女创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增强,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了0.75年;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均在90%以上,特殊教育在校学生53人,其中女童27人。城乡妇女接受使用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全年共培训城镇职业妇女、农牧区妇女1263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58.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7.44/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6.82‰,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已全面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抓好妇幼卫生保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共有1家爱婴医院、11所县(区)妇女保健机构。
首次发放妇女小贷114万元妇女 创业就业有“金钥匙”
大力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拓宽农牧区妇女创业就业渠道。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是促进妇女创业的民生工程,我市各级妇联从讲政治、保民生、促发展的角度,提高认识,跟进措施,落实行动,进一步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2014年,通过多方协调,我市正式启动了昌都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为14名创业妇女现场发放首批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资金114万元。
评选“最美家庭”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女典型”
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培树宣传各类优秀妇女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2014年,我市共筛选55户家庭申报“最美家庭”,11户家庭荣获 自治区“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各级妇联组织推荐的60户“平安家庭”,其中20户被评为市级“平安家庭”,3户家庭作为推荐全区“平安家庭”代表;举办“最美格桑花”主题评选活动,“三八”妇女节期间表彰市级“最美格桑花”6个,自治区表彰12个“最美格桑花”,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参与到活动中,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珍惜今天来自不易的幸福生活。评选“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成为引领妇女积极向善、拼搏奋进的时代标杆。
市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占比21.43%和23.36% 妇女参政议政有“大作为”
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助推一大批优秀女性走上各级党政领导岗位,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大女干部、女代表、女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政议政,在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市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比例达到21.43%和23.36%。全市县处级女领导干部106名,占县处级干部总数12.62%,正科级女领导506名,占正科级干部总数24.4%,女党员9142名,占党员总数21.93%,企业女干部60人,占企业干部38.2%。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能力提升,以村(居)“两委”换届为契机,全市1142个村(居)首次实现全部由女性担任妇代会主任。基层妇女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村和社区妇女议事会蓬勃发展,广大妇女通过议事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踊跃参与基层民主。
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 妇女儿童维权有“好办法”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市建立了首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解决2.84万元的启动经费。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学校、街道、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法制宣传讲座”、“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家长培训班”及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保护流动儿童权益,对流浪儿童,主要采取救助的方式,凡是自愿求助者,均给予收留。同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审理家庭、财产、抚养等纠纷案件时,有效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截止目前,我市共接待妇女维权上访34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5起,其中儿童42起,无偿为妇女儿童代写法律文书及提供法律咨询19起。
“巾帼关爱小药箱”行动 妇女儿童得实惠有“好娘家”
开展“巾帼关爱小药箱”行动,关爱基层妇女干部健康。为11县(区)的42座尼姑寺驻寺女干部和258名边远女干部发放300个“关爱小药箱”,让她们充分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关爱;举办“传递大爱、关爱女性健康公益”讲座,通过面对面地讲解,使广大妇女了解病情发展情况,初步掌握预防知识。芒康、类乌齐两县对729人进行免费“两癌”筛查,确认疑似乳腺癌1例。自治区妇联共资助我市10名“两癌”患者,共发放“两癌”救助资金10万元。举办首次“中国梦、情缘梦、缘分对对碰”联谊会,5对男女嘉宾派对成功,近期有1对将结成伴侣。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各级妇联落实惠民资金650万,投入项目资金1210万,发放群众补贴388920元,帮助群众解难事1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