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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与区安全生产第一督导检查组交换意见

2014-10-08 09:4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行署与区安全生产第一督导检查组交换意见
 
梅方权出席
 
    本报实习记者格桑报道   27日,行署与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一督导组召开交换意见会。行署副专员梅方权出席并讲话。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督导组组长刘同平对昌都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要继续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多方考虑,协商讨论研究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牧民驾驶证考试制度和措施。要继续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和设施投入,确保道路建设水平。要继续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梅方权首先向督导组一行不辞辛劳赴昌督导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地委、行署将严格落实督导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为昌都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他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领会中央、区党委、地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得有麻痹松懈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做好新问题的预防,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要正视问题,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深入反思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制定可行性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加强整改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责任,狠抓落实,层层推进,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据悉,22日起,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督导组,先后前往八宿、左贡、芒康、察雅,昌都5个县和地直相关部门进行了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