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55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发证等活动中混乱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技能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职业资格制度更好地为我地区经济建设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地区人事局联合转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本县或本系统内开展一次集中性的自查活动。
经自查,我地区的职业资格证没有发现假证,也没有发现任何单位或者是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违规实施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职业技能考试及资格认证工作正常有序。
1、职业资格设置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情况。我地区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与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标准规范实施手册》进行的职业分类及鉴定工作,不存在随意设置职业资格现象,职业资格证书也是由自治区统一办理的,职业资格证书封面上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方印有“职业资格证书”,中间有国徽标志。
2、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情况。我地区除劳动保障局下属的就业服务管理下设了一个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组织职业技能考试的资格,社会上并无其它机构组织职业技能考试工作,而且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都是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试题库中提取的。职业资格考试均由该机构组织,主要负责对参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前要发放通知,提出报考的要求,最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题由自治区统一提供,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现场拆封。考场借用中小学校的教室,一人一座,一个考场不超过30个人。每个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入场,每个考场抽调责任心强的2—3名同志担任监考,考场有严格的纪律,结束后每个监考要签名,与普通的中考和高考相近。我地区的职业资格的考试、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各项操作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纪、切实加强了管理。
3、职业资格培训和收费情况。我局对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的考前培训,培训的教师均是聘请 的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同志进行培训。收费严格按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前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藏价函[2003]8号文件)执行的,对于失业人员和社会行业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还给予适当的减免,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