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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作组检查昌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

2014-03-13 10:4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812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登率自治区质监、卫生、药监工作组对昌都地区《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昌都地区质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卡若区人大、卡若区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陪同自治区工作组到八宿县、左贡县、卡若区,针对容易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各大超市和商场、食品批发(零售)经营户、餐饮单位等。

 

首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八宿县粮油公司、华润雪花啤酒(西藏)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一是详细查看了企业的原材料进货台帐、生产销售记录、质量检验报告;二是对企业的原材料仓库、生产车间、实验室等进行实地查看;三是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和生产工艺做了详细了解。检查发现,企业能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生产过程符合质量安全技术规范,未发现违法生产加工情况。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监控,严格监督管理,做到原材料进厂和成品出厂要批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和销售,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消费安全。

其次,对食品流通领域进行检查。检查组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卫生条件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了对昌都地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者的的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帐制度。检查组重点对乳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食品进行了检查。

第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在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基本原则、食品检验工作、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增强了企业及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行为,并督促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地区质监局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