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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小城镇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2014-03-13 09:20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卡若区建设局   韩见平
    西藏小城镇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对城乡建设进行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对各种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
       一、转变思想观念,明确指导思想,理清发展思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突破常规,突破传统思维定势的束缚,立足我区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的新模式。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按照“规划先行、产业支撑、完善功能、拓宽空间”的发展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反对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反对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坚持突出特色、与众不同,反对模仿趋同、千篇一律的建设原则。
    二、认真抓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维护小城镇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镇规划是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人民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庞大系统工程,是城镇建设发展的“龙头”,是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上讲,一是要具有超前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小城镇规划做到高起点、阔视野,留有余地、实有弹性;二是要具有科学性,根据小城镇自身环境,科学界定小城镇的性质、规模、功能定位;三是要具有综合性,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与经济社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城乡结合,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四是要具有开放性,小城镇规划编制应该博采众长,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扩视野,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吸百家之长,补自身之短;五是要具有特色性,充分挖掘西藏小城镇的自然、历史、人文等资源优势,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体现民族本色魅力;六是具有协调性,处理好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发展与整体发展的关系,使小城镇建设的规模、速度同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从小城镇规划的实话上讲,一是树立权威,强化学习规划、宣传规划、执行规划的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维护小城镇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二是强调强制作用,对小城镇规划的实施实行强制性管理,对违反小城镇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注意连续性,小城镇建设发展它是一个需要几代人甚至是几十代人不懈努力的发展过程。因此小城镇规划作为特殊的政府行为,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要坚持一张草图干到底的原则,保持小城镇规划的连续性,杜绝前人建、后人拆的浪费现象;四是注重社会性。小城镇规划要实行“阳光规划”,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对小城镇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准则,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整体发展。西藏由于受自然条件、社会历史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小城镇之间的差异性大,因此,在小城镇建设中不能搞“一刀切”和“大一同”,不以固定一种模式,走同一条道路,用同一种速度,而是区别对待,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即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梯次推进,整体发展。一是把地(市)所在地城镇,青藏铁路沿线、国道线、省道线及具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列为优先建设发展的重点,集中内外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和扶持力度,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二是依托特色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小康示范工程建设和借助民房改造、牧民定居、扶贫开发等,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社会局势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科学的行政区划调整,使居住分散的农牧民形成合理集居,扩大小城镇规模。
    四、树立经营理念,加强小城镇管理,提高小城镇质量和品位。经营小城镇是从政府角度出发,运用市场机制,对小城镇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资源、人文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运作,以实现小城镇资源配置容量和效益最大化、最优化、增强小城镇的竞争力,促进小城镇发展。一是盘活土地资本,发挥“源头”效应。政府应在经营小城镇土地上找着力点,打破各自为阵,多方售地的格局,由政府掌握小城镇土地的统一收购权、垄断供应权和用地审批权,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收购、统一整理、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调控小城镇土地的市场;二是盘活房产资本,发挥“吸纳”效应。对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中调剂出来的房产和土地,采取招商引资、出租出售、公开拍卖等方式,吸纳聚集新的生产要素,使其尽快盘活,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盘活公共资产,发挥“自养”效应。对广场、公园、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采取托管经营、授权经营、卖断经营等形式转让经营权,其收益用于自我养护,自我发展;四是盘活“无形”资产,发挥“有形”效应。对冠名权、广告牌位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公开拍卖,发挥其有形价值。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小城镇规划的再好,建设的再好,如果小城镇管理跟不上,小城镇的整体形象就树立不起来,小城镇的品位和档次就会大打折扣。
    五、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小城镇自我发展能力。小城镇建设必须依靠经济发展来支撑,发展经济是小城镇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小城镇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农牧区稳定、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的可靠保证。立足当地优势,挖掘自身潜力,发挥地域特色,加快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是建设和发展小城镇的当务之急。发展小城镇经济,要立足于小城镇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分析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特色上寻找突破口,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形式多样化、产业多元化的小城镇经济发展新路子,培养壮大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增长点,使小城镇活起来,强起来,富起来,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小城镇市场,坚持以市活镇,促使和形成小城镇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生产要素相互交汇激荡的兴旺局,实现小城镇建设与其它相关产业的联动效应,产业发展了,市场繁荣了,效益提高了,小城镇建设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推动力,小城镇建设才会生机盎然。
    六、坚持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具有高原特色的小城镇。一个城镇,如果失去了个性和特色,就失去了其品位和活力,也就失去了吸引力和人气,特色不仅是城镇的形象,而且更是城镇的生命。西藏小城镇建设格局和建筑风格,必须立足藏民族优秀的传统文体和历史积淀这一母体,把小城镇的民族特色、历史特色、乡土特色、风俗民性和小城镇的自然灵气有机地融合起来,充分体现小城镇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