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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昌都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2023-09-08 00:08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致昌都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昌都市各级人大代表:


做好西藏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凝心聚力、踔厉奋发,进一步激发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干劲和热情。在此,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主动作为,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践行宪法精神,自觉、主动承担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任,是使命所在、职责所在。各级人大代表要胸怀国之大者、区之要情、市之重点,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站稳政治立场、亮明政治态度、体现政治担当,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争做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示范者。


深入基层,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讲者。各级人大代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学习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结合起来,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小组”平台,认真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代表带头学带动全民全员学,主动深入选区、村居、学校等,讲好卓嘎、央宗姐妹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传播民族团结好声音,营造各族人民群众学、说、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当好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宣讲者。


履职尽责,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监督者。各级人大代表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为契机,自觉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各项工作,引导各族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传递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正能量,凝聚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到人大监督和代表工作全过程,运用调研视察、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发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反映民情民意、切实可行的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监督者。


人大代表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荣使命,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位人大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谱写昌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篇章。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