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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会才主持召开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2次会议暨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

2023-05-27 19:07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5月25日,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2次会议暨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龚会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亚东、贺胜、齐应海、张文生、任厚明、吴应海、王世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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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记者 何瑞 


会议传达学习了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暨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2022年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听取了相关县(区)述法工作汇报。

龚会才指出,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维稳战线坚持以迎接服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紧紧围绕维稳目标,恪尽职守、连续作战,圆满完成各项安保维稳任务,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昌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法质量不断提升,“八五”普法全面实施,全面依法治市取得了新成效。


龚会才要求,


要强化思想引领明方向。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积法治之势,为助力昌都服务全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大局提供法治支撑。


要全面实施宪法固根基。

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行为准则,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推行合宪性审查,落实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重要举措、执法决定符合宪法规定、契合宪法精神。


要坚持科学立法提质效。

不断完善党委审定立法规划计划、研究重大立法问题、提出立法建议、领导重要法规制定和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委请示汇报等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按照昌都市立法规划纲要,及时清理、废止与上位法不协调、不适应的法规规章,着力增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创造性地将落实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部署的思路举措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度。


要建设法治社会护稳定。

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政法维稳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命案攻坚年”工作部署,注重前端预防“治未病”、末端打击“治已病”,推动维稳工作向“主动创稳”的转变。政法、公安、检察、法院等要开展依法治市、依法维稳等理论与实践研究,推进维稳理念现代化。强化基层治理,严格落实“四级领导接访下访包案调处机制”,巩固拓展“千名干部进千村、矛盾风险隐患再排查”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都”。


要推进依法行政促发展。

坚持依法确权,建立健全政府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产权制度、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坚持科学用权,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阳光晒权,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推进集中发布向即时发布、单项发布向双向互动转变。坚持从严控权,全面推行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实现管理流程化、问责常态化。


要深化司法改革保公正。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形成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加强对法治实施和司法活动的监督,着力构建公正、开放、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


要做好基础工作强保障。

深化“八五”普法,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等精准性普法力度,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加强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要加强党的领导聚合力。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将行政行为置于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联合监督之下。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各级各部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加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履行沟通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培训指导职责,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以法治昌都建设新成效,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昌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