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1 21:14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昌都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试行)》(昌脱贫指〔2016〕58号)、《昌都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昌教发〔2021〕42号)、《昌都市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昌党农发〔2022〕15号,教育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结合昌都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推进昌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为帮助硕士、博士研究生早日成长成才,2023年4月1日昌都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西藏昌都市特困大学生市级一次性临时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修订版),决定从2022-2023学年开始,对我市农村户籍或城镇贫困家庭考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在过渡期内原农村建档立卡或农村低保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学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
请符合条件的2022-2023学年硕士、博士新生,自愿在2023年4月30日前,自行向昌都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材料申报。以后每学年考上符合条件的硕士、博士新生申请者,请在8月至10月自行申报。申报者请完整准确填写《西藏昌都市市级临时爱心资助(含滋惠计划等)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表》(表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2教育部样表),《西藏昌都市“温暖在传递”志愿服务情况评价表》(表3),并在表3后,按以下顺序订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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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