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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1人拟获全国表彰

2022-07-25 22:01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7月25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表彰97个先进集体、79名先进工作者和298名嘉奖对象。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西藏)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纪委监委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西藏)


马付勇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拟表彰对象(西藏)


仁青多吉(藏族)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


扎西旺扎(藏族)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占 堆(藏族)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四级主任科员


康党辉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一级主任科员


刘大将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巴桑卓嘎(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尼玛次仁(藏族)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二级主任科员


关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37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表彰97个先进集体、79名先进工作者和298名嘉奖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10)59596018、59595464
传真:(010)59596842
电子信箱:pxbz@ncs.gov.cn
quanguogongshi@163.com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