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昌都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20个模范集体和30名模范个人。
这是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现场。记者 何瑞 摄
自治区副主席、昌都市委书记普布顿珠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更加昂扬振奋的姿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汇聚起建设美丽幸福昌都、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磅礴力量。
市委副书记王亚东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泽仁俊美宣读市委、政府表彰决定,市委副书记廖传锦,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魏东、杨灏,市委常委黎世江、刘涛年、欧珠达瓦、吴应海出席会议。会上,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领导同志为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颁奖。
普布顿珠代表市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上的同志表示诚挚问候,向关心支持昌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特别关心,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8月底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充分彰显了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始终如一的历史担当、为民无我的崇高境界、兴党强国的使命情怀,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这是普布顿珠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颁奖。记者 何瑞 摄
普布顿珠指出,昌都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族群众在这方热土上世代生活、共同建设了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各族群众在这方热土上交融互鉴、共同铸就了源远流长的厚重历史,各族群众在这方热土上交往交流、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藏东文化,各族群众在这方热土上守望相助、共同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奋斗诗篇。昌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只有手足相亲、同心相助才能汇聚起克难奋进、砥砺前行的磅礴力量,把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普布顿珠强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把握“四对关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稳昌兴昌事业全过程,团结一心、砥砺奋进,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藏东大地常开长盛。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筑牢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按照“四个特别”要求培养和用好各民族干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二要始终围绕工作主线,不断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突出凝心铸魂、突出增进认同、突出文明教育,继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用好用活昌都红色资源,深入挖掘整理宣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鲜活故事,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带动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发自内心爱戴总书记、拥护党中央。
三要始终聚焦共同富裕,不断筑牢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坚持“三新一高”和“四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接落实好自治区“13项民生实事”,启动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建设健康昌都,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各族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要始终交往交流交融,不断筑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以抓活动创建、环境营造、机制建设为重点,持续创新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等各类活动,加快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不断加强与内地经济、文化、人员的双向交流,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五要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不断筑牢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注重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工作,以正确处理好“四对关系”为抓手,教育各族干部群众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来对待交往交流中的问题,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六要始终防范重大风险,不断筑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持续深化反分裂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守“三个不增加”“三个大于和一个不能干涉”底线红线,常态化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常态化排处机制”,积极稳妥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切实打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
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强巴林寺地级领导同志,昌都军分区、武警昌都支队主官,市(中、区)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参加会议。表彰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各乡(镇)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