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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中!昌都1集体1个人拟推荐参评全国先进

2021-05-10 12:32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西藏自治区关于参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 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在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通知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扶贫办共同组织开展了西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经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确定了日喀则市拉孜县扶贫开发建设办公室等5个集体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何川等9名个人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5月13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1-6326091 0891-6673022

 

全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891-12317

 

电子邮箱:xzfpbzcfgc@126.com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5号(自治区扶贫办)

 

西藏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西藏自治区参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5个) 

1.日喀则市拉孜县扶贫开发建设办公室 
2.山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数据统计科 
3.昌都市丁青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那曲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5.阿里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9个) 

1. 何 川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2. 琼吉拉姆 日喀则市萨迦县木拉乡人民政府扶贫专干 
3. 袁 娇 山南市隆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负责人、隆子镇党委宣传委员 
4. 罗 停 月 林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5. 梁 帮 磊 昌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6. 次仁央宗 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扶贫办主任 
7. 古 入 阿里地区措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8. 李 庆 军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9. 旦 增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工人事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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