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12:32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西藏自治区关于参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 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在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通知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扶贫办共同组织开展了西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经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确定了日喀则市拉孜县扶贫开发建设办公室等5个集体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何川等9名个人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5月13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1-6326091 0891-6673022
全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891-12317
电子邮箱:xzfpbzcfgc@126.com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5号(自治区扶贫办)
西藏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西藏自治区参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5个)
二、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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