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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昌都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政审公告

2020-09-09 13:44 来源:昌都党建 点击:0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昌都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昌都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政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考生须于9月22日18:00前将《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原件报昌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昌都大厦东侧605室)。

 

(二)体检地点

考生携带《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7地市人民医院或区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体检发票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以及体检发票等材料于2020年9月22日前到昌都市委组织部报销体检费用。

 

二、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方式

由考察人选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协助进行考察政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考察政审时间

考生须于2020年9月22日18:00前将《2020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原件报昌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三)考察政审内容

考察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待宗教问题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考察政审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2.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若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2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分值须达到50分);若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视为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3.考生在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95—482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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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昌都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名单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附件3.2020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

 

中共昌都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