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15:53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0年4月23日起,市委组建5个巡察整改督查组对一届市委第十轮67个被巡察寺庙管委会党组织和12个首轮被巡察村(居)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为期30天的督查。重点对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和首轮村(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查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积极向督查组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895-4842379。
中共昌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