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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12-26 22:13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5日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贡秋江村主任受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即将过去的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要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在推进地方立法、开展依法监督、提升代表工作、保障民生、加强自身建设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昌都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各项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推进昌都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我市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新昌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