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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9-09-24 10:34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拉萨9月23日讯(记者 赵书彬)23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丹增朗杰、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区党委组织部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条例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社会各方面对政府及部门履行教育相关职责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教育督政督学的职责、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内容。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作关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作关于《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关于治边稳藏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巩固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丰硕成果的有力举措,是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民族团结模范区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国家层面有法律依据,区党委有部署要求,各族群众有期盼,我区各民族大团结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民族团结进步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均已成熟。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姜杰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事关全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面部署,高标准推动,建立了完备的政策体系网络,打通了区内区外两个就业通道,搭建了公职岗位、企业岗位、基层岗位三个平台,强化了实名、招聘、创业、区外四个服务保障,实现了宣传引导在校园、企业、农牧区、村居(社区)、家庭五个全覆盖。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政策落实,拓宽就业渠道,突出重点人群,加强就业指导,做好创业服务,调整高校专业结构,通过多种渠道实现更充分就业。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交通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就以上报告分别作审议意见。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财政厅作关于《西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关于《决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关于检查草原法及其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姜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