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6 10:3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消息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拉萨警方春节“不打烊”,执法民警依然坚守一线,破获几起盗窃案,保障了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和谐。虽然目前春节已接近尾声,但春节后是人、财、物大量流动的高峰期,也是违法犯罪的高发期。拉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防盗窃,外出要锁好门窗,家中不宜放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机动车要停放至有人值守的地方,车内不宜存放礼品和现金;外出时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要多加防范随身携带的财物。
盗窃
案例一:偷狗
1月28日,也就是大年初一当天,20时30分左右,杨某狗场内的三条泰迪狗、一条狼狗被盗了,大过年的,这可把他给急坏了。
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纳金乡派出所治安民警接警后认真勘查,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群众帮助,不到两小时,在乐百隆广场将销赃的次某抓获。目前,次某被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偷钱
1月29日,大年初二5时左右,公德林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天海商业中心发生一起盗窃案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某烧烤店房门被撬,被盗现金2000元。通过对报案人了解案情以及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很快锁定一名嫌疑男子,并通过监控录像跟踪发现该男子进入了“音乐格调”酒吧。随后,民警迅速将嫌疑人索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索某对撬门入室盗窃烧烤店现金2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自2017年1月起,伙同其他盗窃嫌疑人在拉萨实施多起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民警根据索某提供的线索进一步深挖,在曲米路“藏地阳光”附近将盗窃嫌疑人旦某、巴某二人抓获,二人对伙同索某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三:偷车
2月1日,扎细派出所辖区军民路哈达幸福小区内发生两辆电动车被盗事件。扎细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选调骨干治安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摸排工作。通过对案发地周边的走访摸排、调阅监控,发现监控视频中有1名上身穿灰白色斑马线条男子形迹可疑,最终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掌握了该男子在哈达幸福小区内盗窃了两辆电动车的重要证据。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最终确定该男子落脚于某旅店内,2月3日民警成功抓获了该嫌疑男子张某及同伙嫌疑人马某。
两名嫌疑人供述了2月1日在哈达幸福小区内盗窃两辆电动车及前后在拉萨市多处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两人分工明确,张某负责盗窃,马某负责销赃,作案手段娴熟,共盗窃7辆电动车。此外两人还交代盗窃的电动车销赃所得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案例四:偷油
近日,日月湖水景花园就发生了偷油这样的盗窃案,住在小区的王某报案,自己停放在住处门口的一辆白色皮卡车油箱被撬,汽油被盗。民警通过认真比对、分析、研判梳理该案的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特征及嫌疑人的衣着、体貌特征、作案手段及作案工具,初步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汽车修理厂的员工。通过掌握的线索,民警开展地毯式清查、摸排工作。
2月1日17时30分左右,办案民警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修理厂院内发现一辆颜色、特征与视频中的车辆完全吻合的丰田越野车。经民警蹲点守候,19时30分左右,民警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初步审查,杨某交代了由于丰田车无手续、无行驶证无法加油,遂伙同李某于2017年1月29日在日月湖水景花园小区内盗窃车内汽油约6升左右的违法事实。还交代了伙同李某于1月29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宇辰修理厂”南侧一辆白色皮卡车上盗窃汽油12升、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西侧巷道内的一辆白色皮卡车上盗窃汽油20升的违法事实,盗窃的汽油均已加入丰田越野车内。目前,李某被行政拘留10日、杨某被拘留12日。
砸车窗
日前,宏盛二期、尼卓苑等小区相继发生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扎细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摸排调查。民警通过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摸排、调取监控录像,发现3名骑自行车的人员行迹较为可疑,其中1人身背挎包。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经过三天调查摸排,于1月28日晚,在拉萨市第三建筑公司内发现与嫌疑人所骑自行车极为相似的车辆,民警立即对嫌疑人旦某和旺某进行抓捕。
二人交代了在2017年1月24日凌晨3时,伙同巴某在宏盛二期小区内用螺丝刀砸坏一辆黑色丰田轿车车窗,盗走一个手提包,包内有驾驶证、行驶证、佛珠1串、各种票据等。同时还交代了伙同贡某、巴某先后在拉萨不同地方作案9起,共砸17辆轿车的车窗,盗取车内现金、旧币、外货、佛珠、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此二人还交代了从阳光加油站附近商铺内盗取了两箱酸奶以及在朗赛九区内盗取一辆摩托车等犯罪事实。
目前,民警已追回部分赃物,并根据嫌疑人旦某、旺某提供的线索,当晚在娘热路新华苑4栋成功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贡某,为岁末年初专项整治行动增添了新的战果。
微信招客
近日,城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了一起利用手机微信招嫖卖淫案件。1月31日晚,群众举报扎基路某饭店客房内有人利用微信进行拉客招嫖活动。城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群众举报内容进行核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于2017年1月31日21时30分,在该饭店8419号房间内当场抓获4名违法嫌疑人。经询问,余某、周某对其拉客招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城关区公安局依法对余某、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网络应用平台,时下热门的交友聊天软件也成为犯罪活动的新载体。警方提醒,市民应该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千万不要去搭理微信中的“她”。而且有的不法分子还会利用微信招嫖为幌子,实施诈骗或者盗窃,希望市民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
春节已经过去了,但藏历新年将近,拉萨警方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以下5种行为要多加防范。
入室盗窃:要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锁、窗,有条件的建议安装技防设施;外出或睡觉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反锁防盗门锁芯;家中尽量不要存放过多的现金,一些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盗窃汽车及车内财物:使用防盗锁、报警器等防盗器材;将汽车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或有防盗设施的车库;利用遥控器锁车后要再拉一下车门,防止被干扰导致车门未锁;离开时,车内不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
盗窃电动车:购置电动车应上牌登记,妥善保管好车辆购买凭证,以便失窃后认领;停放车辆时,要选择有人值守的正规停车场;临时停放时,要熄火或关掉电源,拔下钥匙、上锁,并打开报警器;可安装车卫士等技防产品,提升防盗效能。
街面抢劫、抢夺:在街面上尽量不要把财物外露;徒步携带挂包等物品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上,并与车行道保持一定的距离,随身挂包要靠人行道里侧携带;携带大额现金出行或在银行提取大额资金时,要2人以上结伴同行,不要长时间在街面上逗留;夜间独自出行时要提高警惕。
各类诈骗:要提高警惕,不能贪小便宜,更不能盲目相信陌生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