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3 07:0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拉萨讯(记者 王杰学)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活动中,我区5个检察院的检委会获评。它们分别是山南市检察院、昌都市检察院、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检察院和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活动。经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推荐,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审查、公示,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意见,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确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等163个院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院要以“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为榜样,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深化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高检院的部署,201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委会工作规范化这个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做了大量工作,推进了各级检察机关检委会在职责定位上更加准确,职能作用发挥上更加充分,组织机构建设上更加健全,议事决策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