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1 13:41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本报昌都电(通讯员 辛欢)针对农牧区普遍存在的民间借贷不规范、农牧民外出务工争议解决、身份证使用盲区、网络发帖随意等问题,昌都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以案释法,向农牧区群众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受到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针对民间借贷不规范问题,详细普及了借贷当事人约定的24%的年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24%-36%的年利息区间属于自然债务区、36%以上的年利息属于无效约定区等具体条款和高利转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违反公序良俗等借贷行为均属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等法律知识。同时,教育广大群众在打“借条”时务必要注明借贷双方身份信息、借期、借款用途、出借方式、担保人身份信息等内容。
针对劳动合同争议问题,用“昌都某房地产公司与周某劳动争议纠纷”“张某无法寻找老板索要劳动报酬”等案例告诫群众:在日常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收集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要提前收集工作证、工资单、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针对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明确告知群众,发生劳动争议的,须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或仲裁调解不成功的,方可诉至法院。
针对身份证使用问题,法官用“莫洛镇某村群众出借身份证,他人用以贷款后无法偿还”,“公务员洛某出借身份证,他人恶意贷款致洛某被列入银行黑名单”以及“丢失的身份证被他人故意丢弃在犯罪现场,致持有人成为犯罪嫌疑人”等真实案例,提醒农牧民群众: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丢失要及时挂失,捡到要依法交至公安部门;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罚款或十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网络发帖随意问题,结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016年10月1日印发施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借用具体案例,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网上发帖、发布微信朋友圈及微博时,严禁发布涉密信息、内部信息、邪教信息等,不要传播涉及隐私、谣言、负能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