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08:13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就业难、难就业是人们绕不开的话题。对于残疾人,就业是自强自立的基础,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就业本就不易。在我区奋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残疾人群体的脱贫是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目前我区城乡残疾人有19.4万人,有51700名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其中具备职业技能的残疾人很少。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区残疾人群体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我区平均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因此,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应着力为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条件,提升残疾人劳动技能,助推残疾人实现就业愿望与个人价值。
11月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了我区首届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现场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登记等服务。这种搭建求职供需平台的便民措施应多多益善。残疾人中不乏优秀人才,甚至比健全人有着更强的意志,他们渴望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实现自身发展。我区城乡残疾人就业主要集中在保洁、保安、工厂流水线和餐饮等服务行业,就业结构较为单一,工种技能性要求较低,导致残疾人劳动积极性差,而更多的残疾人只能靠社会救济维持日常生活。
残疾人需要的是平等和尊重,与其为他们提供物质保障,不如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让他们通过劳动获得社会的认可。如何让我区残疾人感受到就业政策的“温暖”?如何提升残疾人群体的认知度与价值感?这是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扎扎实实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做好基础性的工作。
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基础台账。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全区范围内就业困难的残疾人进行充分的摸底调研,对其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登记造册,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基础台帐,为开展就业扶持工作奠定精准的信息基础。
做实城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搭建求职信息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完善多层次信息服务平台,并逐步形成常态化运作机制,让残疾人随时了解就业动态与培训指南,并鼓励、支持、引导残疾人参加各类符合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状况的技能培训,切实使全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实现有效就业创业。
着力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消除残疾人就业的制度性歧视。全区的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促进我区残疾人充分就业。此外,要加快我区《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立法进程和优惠扶助政策的制定,依法维护我区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益。
只有做好残疾人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才能有效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只有把残疾人就业的利好政策落到实处,才能为残疾人就业扫清障碍,才能让我区的每一位残疾人看到就业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