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15:29 来源:今日昌都报 点击:0
唤得清风拂面来
地处横断山脉的昌都,自然景观雄浑秀丽,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素有“藏东明珠”的美誉。
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牵住“牛鼻子”,抓实主体责任。近年来,我市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了《中共昌都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昌都市委巡察办法》,修改完善了《中共昌都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反腐败协调会议联络制度和联络员信息台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到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理清责任担当。
为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对县、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同时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县、乡,与两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约谈、座谈,督促指导基层党委、纪委落实责任。 同时,加强考核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组织考核组,对上一年度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出优秀和合格单位。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存在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狠抓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纠“四风”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好“四大战役”,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打好“思想战”,强化纪律教育。及时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早打招呼,早提醒,下发廉洁自律通知,并提醒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打好“攻坚战”,强化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治理。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并对4个县及20家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同时,专门印发《关于严肃公务接待财务票据报销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消除了阻力,完善了管理制度。近年来,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均大幅下降,2014年比2013年下降28%,2015年比2014年下降2%,2016年1月—8月,同比下降9.32%。 打好“歼灭战”,强化督查问责。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定期研究分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分工协作方案。市、县两级纪委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九项要求和《约法十章》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密集式明察暗访。同时,积极受理党风政风案件投诉举报,严查党风政风违纪违规案件。 打好“持久战”,强化常态长抓。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制定出台了《中共昌都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昌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相继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及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办升学宴问题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车的管理,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报送公务车基本情况的通知》,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扎紧了笼子,关住了权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问责。
严执纪零容忍 惩治腐败势头强劲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司执纪监督机关,激浊扬清责无旁贷,惩贪治腐勇于担当。市纪委下大气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促成“不敢腐”的氛围,用查办的一个又一个案例,警示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上级部门交办案件线索730件,立案300件、结案28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6人,移送司法4件4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所办案件办成铁案。建立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下)访和乡镇纪委书记定期接访制度,畅通了信访渠道。出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线索排查会议制度,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和工作流程。创新办案理念,推进依法办案。
抓预防强监督 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在狠抓惩处的同时,预防一刻也不放松。
抓预防,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利用重大敏感节点,在市区主干道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点,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文化进行集中宣传;依托《昌都报》、昌都电视台等主流宣传阵地,宣传我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成果、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等,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感染力和警示教育作用;成立宣传团,深入各县(区)、乡(镇)、村(居)、寺管会开展法律法规等宣讲活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营造“诚信、崇廉、律纪、敬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促“三转”增底气 以铁的纪律建设队伍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市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突出执纪监督和办案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从“大包大揽”向“术业专攻”转变——在转职能上突出“精”。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总量不变”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向监督和办案主业集中,机关直接从事办案室和人数分别占机关编制数的66.7%和69%。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严把入口关,非主业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再参与,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1个,临时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个;11县(区)纪委按照“上下对应,上行下效”的要求,清理调整后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4个,临时参与的9个,主业主责更为聚焦,规范了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 从“全程参与”向“监督问责”转变——在转方式上力求“实”。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围绕各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对部分单位管理混乱、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向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约谈单位负责人。同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从“监督别人”向“正人正己”转变——在转作风上体现“硬”。一是扎实开展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载体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和素质提升,做到人人有“双计划”,人人记录工作日志,通过“全体学业务、人人上讲台”、每月一讲评、工作创亮点、以亮点促整体等活动,促进我市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每名纪检监察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2013年以来,已选派市、县(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自治区、市三级培训机构各类专题业务培训538人(次),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知识200余人(次);有针对性的建立了跟案学习、岗位练兵机制,2016年分批抽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33名干部到市纪委挂职锻炼,通过由市纪委领导、办案业务骨干包案负责,实行“一带一”、“一带多”模式带领挂职锻炼人员参与到具体案件办理中,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协助办案,为尽快培养一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骨干力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强内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昌都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问责办法》、《昌都市纪委机关昌都市监察局机关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请(休)假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10余个,全面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通过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公布监督电话,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灯下黑”。 廉洁扬正气,清风扑面来。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字当头,“实”字立身,千斤重担挑到底,赢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场场胜利,腐败离我们越来越远,群众离我们越来越近。 沐浴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春风,在新的征程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持续深入开展,努力为加快“六个新型”昌都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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