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动监所召集所有养殖户开展动物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向他们宣读了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动植监所副所长强调,各位养殖户一定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开展生猪养殖,养殖户禁止私屠滥宰,必须做到养殖的生猪出栏进入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如果出现私屠滥宰现象,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从近日开始,市农牧局畜牧科、市动植监所将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宣传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环节日常监督检查,依据风险级别确定监管频次,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上市动物健康无疫和动物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