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情况的说明
2016-05-16 10:23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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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初步编制完成了2016年昌都市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四个全面”的重要战略部署和“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 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会和自治区昌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陈全国书记关于做好昌都工作“六个强化”“六个开创”“六个新型昌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战略判断上来,统一到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强工兴市、东西发展,创建基地、夯实三基”构建富裕和谐文明昌都发展战略,坚持依法依规理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约束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部门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申报与审批,推动项目滚动管理;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公开预算突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促进预算安排与政策有机衔接,确保到2020年与全区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支出安排充分考虑财力可能,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优先考虑刚性及重点支出需求,确保年初预算编制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二)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安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政策调整因素,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既保证一定增幅,又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
(三)支出预算坚持勤俭节约,统筹兼顾。支出预算安排坚持有保有压、重点突出。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各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另一方面,将财力更多地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科技、节能环保、维护稳定等重点领域倾斜,全力做好强基惠民、维护稳定、促进就业等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
(四)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监督有效。强化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预算编制力求全面完整,讲求绩效。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提前告知的范围、规模和资金,尽可能地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激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
三、财力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075,795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132,463.78万元,增长14%。组成如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00万元,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增长10%。
2.上级补助收入973,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057.78万元,增长14%。具体组成如下:
(1)返还性收入12,033万元;
(2)体制补助收入17,409.67万元;
(3)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91,156万元;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462万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6,711.58万元;
(6)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28,568.1万元;
(7)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9,808.36万元;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31,994.45万元;
(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323万元;
(10)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293万元;
(11)固定数额补助收入82,064.32万元;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829.51万元;
(1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3,642.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
2016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11,200万元。
四、支出安排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完整,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和依法理财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016年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075,79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32,463.78万元,增长14%。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45,580.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同)增加24,043.35万元,增长19.8%;
(2)外交支出安排20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防支出安排21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4)公共安全支出安排93,989.36万元,增加17,553.44万元,增长23%;
(5)教育支出安排182,893万元,增加43,159万元,增长30.9%;
(6)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951.4万元,增加1,643.4万元,增长71.2%(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列入年初预算);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7,450.61万元,增加4,197.61万元,增长31.7%;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84,360.94万元,增加29,386.94万元,增长53.5%(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9)医疗卫生支出安排91,847.25万元,增加14,952.12万元,增长19.4%;
(10)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8,750.85万元,增加2,736.58万元,增长17.1%;
(1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84,596.5万元,增加17,323.5万元,增长25.8%;
(12)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73,243.5万元,增加30,341.17万元,增长21.2%;
(13)交通运输支出安排63,740.25万元,减少86,626.8万元,减少57.6%(自治区年初提前告知未安排交通专项资金);
(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10,270.25万元,增加1,363.26万元,增长15.3%;
(1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5,329.25万元,增加1,886.26万元,增长54.8%(自治区年初提前告知增加旅游发展项目资金);
(16)金融支出安排5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17)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4,308.75万元,减少2,594.25万元,减少37.6%(自治区年初提前告知比去年减少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安排50,650.75万元,增加25,935.76万元,增长104.9%(自治区年初提前告知增加周转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安居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资金);
(1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安排1,157.5万元,增加231.5万元,增长25%;
(20)其它支出安排27,072.24万元,增加2,293.94万元,增长9.3%;
(21)预备费安排16,137万元,增加4,637万元,增长40.3%。
2.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433,210万元,增加204,520.25万元,增长89.4%(2015年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26,784万元,增加22,173.43万元,增长21.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100,290万元,增加20,057.1万元,增长25%;
(4)其他支出安排415,511万元,减少114,287万元,减少21.6%(调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6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200万元。
五、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点
(一)加大强农惠农投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安排农林水项目资金136,25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9,726万元,增长17%。一是加大农牧区基础设施投入。继续实施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房建筑节能示范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二是完善农牧业政策性补贴政策,安排农机具购置、化肥、牲畜良种、粮食直补等农牧业补贴资金。三是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扶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及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试验区建设。四是健全农村综合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大“菜篮子”工程、农牧民技能培训、农牧业技术推广和农业资源保护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家电家具下乡补贴政策。五是加大农牧业防灾减灾投入。认真落实政策性涉农保险补贴政策,提高农业病虫害防治和生产救灾能力。六是促进水利改革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支持防洪抗旱、水土保持、草原水利灌溉、水生态保护、中型灌区及节水改造等项目实施。七是精准扶贫,加大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安排扶贫投入44,07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1,196万元,增长93%。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一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资金60,0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160万元。二是推进重点城镇功能配套建设,安排资金7,500万元,提升重点城镇公共服务和吸纳就业能力。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安排资金22,932万元,支持全市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
(三)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整合力度,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创新扶持方式,引导市场资本投入,扶持促进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贯彻金融撬动措施,引导在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支持就业困难人群、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安排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鼓励县级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支持西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支持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安排环境保护投入51,20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1,374万元,增长28%。其中: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奖励资金9,2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958万元,重点区域造林资金4,618万元,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资金11,390万元,退耕还林资金933万元,水生态保护奖励资金560万元。安排节能环保专项资金450万元,实施重大环境保护项目实施。
(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3,24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480万元,增长23%。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继续落实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和全民大额医疗费补充商业保险政策。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让更多的特困群体享受改革成果。继续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三大节日”一次性生活补助。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贫困残疾人生活及重度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三是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保证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缴费补助的资金需求。四是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住房按月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五是支持社会优抚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继续实施特困离退休老干部帮扶工程,支持离退休党支部建设,为老干部疗养、参观提供资金支持。
(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事业投入135,78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377万元,增长16%。加快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加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继续实施“三包”等教育优惠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加快高寒高海拔中小学“四有”工程建设。二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卫生事业发展资金54,70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9,275万元,增长20%。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村级卫生室医疗条件,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救治能力。安排公共卫生项目投入10,576万元,加强重大疾病防治、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妇幼卫生等工作。安排资金345万元,支持藏医藏药事业加快发展。安排全民免费健康体检资金2,22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734万元。三是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文化事业发展投入3,34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600万元,增长349%。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文化事业发展投入1,000万元,提升昌都特色文化的产业化水平,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开发和重点文物、寺庙的保护投入,鼓励文化创作。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继续实施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支持民间艺术团发展、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文艺创作。支持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发展和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县级数字化影院建设和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进程,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和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具有浓郁藏东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
(七)强化科技和人才智力支撑。健全科技投入机制,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支撑。安排科技事业投入2,59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8.8%。加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普及投入,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科技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具有战略支撑能力的西藏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发展和培育蔬菜、康巴香猪、类乌齐牦牛肉、阿旺绵羊、荞麦、葡萄、藏药材等具有藏东特色的知名品牌的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引进与人力资源建设投入。安排资金1,370万元,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改革,提高科技普及率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八)加大维护稳定投入,确保社会局势长期稳定。安排公共安全投入19,25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956万元,增长26%。一是支持政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政法部门的办案业务能力和装备配备水平,安排辅警员经费5,551万元,民警生活补贴820万元。二是支持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局势持续稳定。安排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经费3,408万元,统战民族工作及民族团结表彰奖励经费142万元。安排寺庙管委会特殊岗位补贴资金8,110万元。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两限一警”政策,确保客运市场稳定以及道路运输、旅游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九)加大基层组织工作投入,推进和谐社区组织建设。安排资金10,373万元,继续做好强基惠民短平快项目。安排资金4,660万元,支持“双联户”工作开展和先进“双联户”表彰;安排资金1,876万元,支持村级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团组织建设;安排资金1,138万元,提高村干部待遇方面投入。
(十)加大基层财力补助,推动层级政府均衡发展。安排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291,156万元,增加102,304万元,增长54%。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462万元。安排基层政权建设资金5,4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