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部署、重点安排 箭指易地扶贫搬迁靶心
2016-04-30 10:51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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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昌都市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精准施策,为完成2016年43个点3242户1484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箭指易地扶贫搬迁靶心,主要做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四项标准”精准搬迁对象
为扎实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及时制定“四项标准”,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困难、年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农村贫困群众;四是地方病高发区的贫困群众。经过反复摸底调查、核实,全市“十三五”期间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共20774户103361人,2016年自治区下达指标1412户6200人,实际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242户14843人。
二、“五种方式”创新搬迁模式
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采取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就地重建、改善条件等五种方式,通过推进贫困人口进新农村、进乡(镇)、进县城及“大三岩”片区、大骨节病区易地搬迁,对贫困人口进行搬迁安置。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依托靠近交通要道和乡村旅游区优势,规划建设移民安置点;二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乡(镇)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等资源条件插花安置;三是结合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优势,可通过引导搬迁群众进城务工和参与产业园区建设实现就业的,在公路沿线进行安置。四是对大“三岩”片区、大骨节病区贫困群众,采取多种措施,制定方案,整合人力、资金,进行整体搬迁。
三、“三原则、三要求”做好搬迁点选址规划
坚持从村(居)向城镇、从高海拔地区向低海拔地区、从封闭区域向公路沿线、从资源匮乏区域向资源富裕区域搬迁,将安置点规划设计与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按照“六靠”(靠县城、靠乡镇、靠中心村、靠景区、靠产业园区、靠交通要道)、“五方便”(方便安置点选点规划、方便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公共服务配套、方便群众发展产业、方便交往交流交融)、“两避让”(避让地质灾害隐患、避让地震断裂带)的三个原则和正确处理易地扶贫搬迁“十个方面关系”(选准搬迁点和搬迁的关系,搬迁可行性和搬迁的关系,政府动员搬迁和老百姓自愿搬迁的关系,生产方式转型和搬迁的关系,搬迁群众和留下群众一并富起来的关系,彻底搬迁和似搬不搬的关系,搬迁和行政区划调整的关系,搬迁点群众享有基本医疗、教育、住房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资源分配的关系,精准扶贫、真正富起来和“五个一批”的关系,乡村留得住、付得起来和城镇吸引得了、也富得起来的关系)、“八到农家”(水、电、路、讯、邮政、农家书屋、广播电视、优美环境)、“七新”(规划新、秩序新、特色新、服务新、管理新、生活新、面貌新)的三个要求,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科学选址工作,统筹考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着力实施集中搬迁安置。目前,全市2016年4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开工建设。
四、“四个方面”用活搬迁政策
认真领会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仔细研读中央、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文件,正确理解中央政策和自治区要求,为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一是确定民房建设标准。农牧民住房面积在人均不超过25㎡的前提下结合群众意愿及当地实际合理确定,但不能超过人均30㎡;新建农房要做到错落有致、坐北朝南、朝阳采光、宽敞明亮、安全舒适、人畜分离、一户一厕;民房加固抗震设防等级要达到7级以上设防标准,采取防水、保暖措施,整治房屋周围的围墙等不规范的建筑物,对房屋外观进行美观处理,达到安全舒适、宽敞明亮。二是确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位于行政村以上所在地,配套建设村委会综合用房、综合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八室一超市一广场”(支部书记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支部会议室、综合会议室、文化室、值班室、财务室、卫生室,农资和生活用品超市)的基本布局;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近就地或位于自然村所在地,配套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卫生室、文化室广播站、便民小超市等)、活动广场、公共厕所等。三是简化前期工作程序,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藏发改投资〔2015〕403号)规定,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能够达到工程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的项目实施方案即可。四是抓好资金筹措,通过整合相关项目资源、提高补助标准、成立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西藏分行申请贴息贷款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扶贫搬迁所需资金。目前,已与农业发展银行西藏分行签订了第一笔60.4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贷款协议,已下达到市扶贫投资公司2.17亿元。
五、“三保障、两配套、两扶持”解决搬迁后续发展
在推进贫困群众易地搬迁过程中,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妥善解决群众“三保障、两配套”( 就医保障、就学保障、社会保障、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配套) 等实际问题。同时,利用安置点资源,依托小城镇、旅游景区、水利灌区、农业综合开发区、新农村建设等平台,完善“两扶持”(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等脱贫攻坚工程。优先安排搬迁贫困户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对易地搬迁的贫困户,建立精准脱贫档案,细化后续产业扶持项目,真正使之“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目前,已下达产业扶持项目批复155个,涉及建档立卡户5200户2.56万人;举办农牧民技能培训班45期,共培训23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830人,实现1652名贫困农牧民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