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在建强班子带好队伍上有新成效 ——昌都市选优配强第五批驻村工作队
2016-01-15 10:42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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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创先争优强基惠民工作要求,昌都市坚持“老、中、青结合”,注重“三力一标准”选优配强第五批驻村工作队。
一是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团结力。在驻村干部队伍配备上,昌都按照“无缝隙”、“全覆盖”要求,严格遵循区党委、市委规定的选派条件、名额和比例要求,把握藏、汉民族比例,注重老、中、青结合,市直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相结合,认真选派驻村干部,同时,全市第五批驻村工作队通过“九交”、“十二交”,全面做好“项目”、“资料”等各项事宜交接,帮助新选派的工作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帮助其全面掌握开展驻村工作的政策知识和方式方法。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各驻村工作队要注意加强同村(居)“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的交流和沟通;要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要多向他们学习请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建立起密切协作,融洽共事的良好关系。
二是培养后备干部,维持生命力。要严格落实罗布顿珠书记对强基惠民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村级班子的长远建设,积极做好在优秀青年农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人才队伍,不断为村级党组织的肌体注入活力,有效解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
三是规范党内生活,赢得公信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扬民主,贯彻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指导和带领村(居)“两委”班子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实行村民自治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既保障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又要保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受削弱,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同时注重第五批驻村工作队的能力建设,通过“传帮带”开办夜校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岗前培训1200余场,提升第五批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一线工作能力。
四是把握政治标准,夯实基层政权。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强基惠民活动“5+2”任务的认识,全面建设一个坚实可靠,充满自信、充满忠诚、充满艰苦奋斗、充满担当、充满活力、充满号召力、严以律己的基层政权组织。
目前,全市已选派1142个驻村(居)工作队,其中,选派地(厅)级干部共28人,占总人数的0.6%;县(处)级干部141人,占总人数的3.1%;科级干部815人,占总人数的17.8%;一般人员3655人,占总人数的78.5%,行政村1119个,居委会23个,驻村干部总人数4587人(应派4568人,超出19人),其中,自治区98个队,占总队数的8.6%,共392人,占总人数的8.5%;市直单位268个队,占总队数的23.5%,共549人,占总人数的12.0%;县(区)319个队,占总队数的27.9%,共1281人,占总人数的28%;乡(镇)457个队,占总队数的40.01%,共2365人,占总人数的51.6%。男队员3052人,占总人数的66.5%;女队员1535人,占总人数的33.4%;汉族1218人,占总人数的26.5%,藏族3298人,占总人数的71.8%;党员3160人,占总人数的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