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四郎曲措)上半年,昌都市国税局通过三项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成果运用,发挥职能作用,夯实督察内审工作。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督察内审人员积极参加区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政治、审计、财务、法律等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财经业务知识,提高督察内审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督察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知识基础。
加强流程控制,提高审计质量。昌都市国税局督察内审部门结合昌都国税系统的实际,加强流程控制,明确和细化督察内审工作规程和标准,做到工作方法统一,工作行为规范,推动督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为提高督察内审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结果运用,提高督审时效。每次督察审计结束后,督察内审部门及时将审计成果向督察内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情况通报并征求建议,根据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制作督察内审工作台账,强化整改落实跟踪督导工作,使各监督部门、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税收执法及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有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持续改进工作,从制度和管理层面进行约束和规范。同时,监督部门在工作中有效运用督察审计成果,强化综合监督,做到了“一审多用”,形成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成果共享、合力监督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整体监督资源的充分运用和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上半年,昌都市国税局督察内审部门共对3个单位进行了税收执法督察,对3个单位进行了离任审计,共查出问题9个,涉及问题金额1.3万元。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