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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规范工作机制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2015-05-21 11:5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探索规范工作机制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昌都市从三个方面入手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本报讯 为管好用活上级核定下达的各类编制,在总控内用活编制,昌都市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机制,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调研论证,在审批依据上求“准”。一方面,按年度对机关人员流动及其占用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汇总,并结合此项工作及时对各部门各单位在编人员进行清查和核对,及时完善和更新机构编制台账。另一方面,对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对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配备的在编在岗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完善信息采集,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确定专人对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并对变动的机构编制信息及时调整上报,保证了实名制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强化控编管理,在资料更新上求“勤”。定期积极主动与各列编在册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更新相关编制管理项目及内容,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坚持控编管理规定,严把人员“进口”关,对于未经同意擅自进人或手续资料不全的情况不予办理列编手续,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监督检查,在执行编制政策上求“严”。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对各县(区)以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实行定期和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畅通公众监督参与渠道。充分利用网络、“12310”电话、来信来访等举报受理方式,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社会公众监督参与度。三是建立预防预警机制。推动各县(区)以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台账、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并科学分析机构编制状况,正确引导,主动防范,有效预警处置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形成预防超前、监督有力、制度完善的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