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昌都市为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全面落实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坚持“三项举措”,不断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
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组织开展海选优秀县级干部工作,改变以往由组织部门单一初始提名的方式,做到“多数人选人”、“知情人选人”。市委根据全市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除结构专业需要和特殊岗位外,坚持从干部群众中海选出优秀后备干部选拔任用,调整的县处级干部中海选优秀干部占71%,努力做到让群众公认的干部有职有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职有位。
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坚持“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沟通酝酿、深入讨论研究”,对每个岗位和每名同志都进行深入全面地分析,充分考虑岗位的适应性,力争做到按需配备、因岗选人,对每名人选都充分征求市委领导、分管领导、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等多方面的意见,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总结归纳、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再提出初步人事安排,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作用的每个岗位、每名人选、每个程序,严格执行了中央、区党委关于选人用人要求,全市选人用人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干部考察时,提前向考察对象单位发出考察预告;对拟提拔对象,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并通过“12380”干部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先后在全市开展3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由于市委选拔干部民主公开,阳光透明,群众认可度高,目前,未收到一起针对新提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的举报或情况反映,全市无一例突击提拔、指定提拔问题,无一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无一例“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无一例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认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