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新闻>

昌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302元

2014-05-28 10:4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记者从地区人社局获悉,日前,备受关注的昌都企业退休人员调资工作全部完成,此次调资人均每月增发302元,将于6月份按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养老金,并一次性补发前5个月的增资部分。
  严把资格认定关。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今年1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昌都符合此次调资人员共2106人,其中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1471人、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635人,含年满70周岁人员364名。
  严把程序审定关。跨省安置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调整由西藏驻内地各办事处负责申报,其原所在单位不再申报。区直驻格尔木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由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申报。中区直所属企业退休人员关系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负责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的军队复员干部、随军家属等个体参保人员,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申报。昌都所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后由地区实施。
  严把待遇核定关。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根据二、三、四类地区类别,分别对高海拔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普遍调整,每人每月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二类区调整7元、三类区调整8元、四类区调整9元。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适当倾斜,对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对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700元的,仍按原渠道予以补足。企业退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500元的,补足到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