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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开展《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2014-03-13 12:27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79, 由自治区九届人大代表、人大地区工委副主任泽洛为组长的地区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就今年31日《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正式颁行以来,贯彻实施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7日,检查组深入卡若区卡若镇、俄洛镇、卡若区中路派出所从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流动人口登记、权益保障、综合治理等14个方面工作情况实地进行了检查,并查看了相关工作台帐,询问了有关情况。
      8, 检查组听取了昌都地区公安处、教育局、人社局、卫生局、民宗局等职能部门关于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汇报。在听取完汇报后,泽洛对各单位贯彻执行该条例所取得的成绩和好经验、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对于我地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增强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切实把握执法检查的目的、主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9,为深入、全面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企业员工代表座谈会,向他们发放了调查问卷及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征求他们就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和如何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泽洛在会上指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改善社会治安状态的关键环节,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可靠保障。在地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真抓实干,《条例》在我地区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有效,为维护昌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昌都、和谐昌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我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泽洛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条例》入心、入脑,让流动人口自觉运用条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各有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认真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少、经费紧张等问题;特别是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督查指导、情感服务、依法管理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形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活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昌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