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09:3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昌都地区国税局采取六项措施,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一是提高督查观念,强化意识抓督办。针对个别单位和部门对督办工作不够重视等问题,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督办工作,树立落实意识,强化督查督办观念,对督查中通报批评的事项,被通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进行整改。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干部带头抓督办。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增强责任意识,率先垂范,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指导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协调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抓督办。各单位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地区税务系统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到党组有部署、基层有落实、办理有结果、办公室有督查的工作局面。
四是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抓督办。将全年各项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对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做出明确规定,经常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五是确定检查范围,突出重点抓督办。把上级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重要指示、全区和地区税务工作等事项列为重点督办事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力争发挥督查工作的重大作用。
六是改进方式方法,多种形式抓督办。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督办通报、电话督办、实地督办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度、质量、效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