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4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据昌都地区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昌都地区居民消费累计价格指数CPI为105.4,物价涨幅继今年7月份以来连续5个月继续呈现回落趋势。
随着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效力的逐步显现,以及农副产品供应量的不断提升,从今年7月份起,昌都地区物价指数开始逐月回落,物价涨幅较1至10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同比10月下降1.81个百分点,成为今年单月同比回落幅度最大的一次。
据昌都地区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昌都果蔬、肉类等物资供应很大程度上依赖成都、云南等周边省市,导致昌都消费品价格受周边省市物价波动较为明显。今年以来,为全力控制物价涨幅,昌都地区对昌都镇蔬菜批发市场、零售摊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对商场、餐饮等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重点监测,在实行价格日报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价格周报和月报。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制定的相关价格措施,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重要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积极控制不合理涨价。同时,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报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