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9 10:4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此次公开考录计划录用4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基层事业单位1586人;教育系统2398人,卫生部门88人,广电部门60人,交通部门105人,水利部门32人,体育部门10人,文化部门9人,地勘部门26人,农牧科学部门3人,国土资源部门4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2人,科技部门3人,质监部门3人,农牧部门2人,林业部门2人,气象部门50人;西藏大学29人,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5人,西藏民族学院14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7人,西藏藏医学院4人;区社科院5人,西藏日报社16人,区外事侨务办2人,区粮食局5人,区专用通信局10人。
二、考录对象
(一)西藏生源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西藏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西藏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西藏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西藏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西藏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西藏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西藏高校毕业生。
(八)西藏生源2006-2012年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9月13日-1995年9月13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