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4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前进,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洛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全县2008年以来涌现出的50户县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本次文明户评比的主要参考标准是:政治思想可靠,爱党爱国爱家乡,团结邻里,群众基础较好,热心村集体事务,增收致富本领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经过评比表彰的50户文明户均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层层推荐,各方面表现相对较好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洛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希望通过开展文明评比活动,在全县大力营造倡导文明风尚、争先比先之风,更好地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伟大祖国建国60周年。
(地委宣传部外宣科 洛隆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