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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14-03-12 09:2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本报记者彭虹报道  由自治区人大常委副主任马泽碧带领检查组一行在对江达、贡觉、类乌齐三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后。11日下午,听取了昌都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    

    据了解,昌都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服务对象还是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三类”群体。昌都着眼于增强救助质量,提升救助效果,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救助机制,有效提高了社会求助体系的运行质量和承载能力。截止目前,全地区纳入城市低保的困难群众5285人,月发放保障金78.4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8.4元。自城市低保开展以来,共落实低保资金3075.07万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达96589人;切实把“不救不活”的农牧民特困群众纳入求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从年人均300元以下扩大到年人均500元、800元以下,截止2007年上半年救助特困群众150500人,              

    落实救助资金1289.97万元;全面推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问题。2006年至今,救助浓牧区特困群众623户623人,落实医疗救助资金722.8万元。建立了地、县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基金46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群众的治病难问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日趋完善。2003年至今全地区共落实专项资金8891.35万元,救济灾民39万人。投资375.2万元,灾后重建民房9380间,维修4728间;投资664万元,建设面上扶贫项目21个,接收社会各界捐款72万元,捐物5.75万件;投资344万元,新建了类乌齐等6县敬老院,投资1980万元,新建了昌都地区和察雅等4县的老年和社区服务中心;全地区纳入五保供养1459人,把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的90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元;地区认真开展孤儿供养工作,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2003-2006年救助残疾人589户3534人,兑现救助金55万元;昌都不断充实社会救助内容,努力开展创新工作,增加特困群众现金收入。截止去年底,组织的贫困户劳务输出队人数已达4200人,累计收入933.92万元,人均收入2357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会上,马泽碧一行与地委、行署交换了此次检查的有关情况,并指出,地区民政局要把党中央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手里,对于出现的问题要从点滴做起,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维色在交换意见时指出,昌都近几年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对于部分不到位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尽快解决,把党中央的政策落实到实处,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地委副书记张立新,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李迎春,人大地区工委副主任布土丁、白玛旺堆,行署副专员旺堆,政协副主席土登占堆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