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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报》社认真开展核发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

2014-03-16 09:3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826,《昌都报》社按照藏新出字[2009118号《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核发自查工作并重申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以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关于期刊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有关通知》、《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针对报社已领取新闻记者证和未领取新闻记者证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规范了新闻记者证核发制度。

结合通知精神,《昌都报》社再次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核,做到了严格把关,确保了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后勤及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等非采编人员,一律按规定不予办理新闻记者证登记业务,从严掌握记者证的申请范围。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昌都报》社总编张青强调,以此次核发记者证为契机,将有效规范我地区舆论宣传机制和《昌都报》社的管理机制。张青要求《昌都报》社全体采编人员紧紧围绕全区新闻出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及昌都和平解放6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宣传活动,站在昌都新闻宣传的最前沿,在“新”上下功夫,在“活”上做文章,在“实”上投精力,在“快”上求实效。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报纸发展的新规律,提高和加强采编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办报水平,努力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力求在“变中创新、创新中求变”中形成共识,为推进小康昌都、平安昌都、和谐昌都、生态昌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