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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四五”普法显成效

2014-03-12 09:22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四五”普法规划自2001 年启动以来,各级普法机构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理念,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重知识灌输向重素质培养转变,工作重心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牞工作方式从单向灌输转为双向互动牞工作机构从专业部门孤军作战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呈现出社会化运作的良好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西藏各级财政投入普法专项经费为240余万元。各地(市)还结合普法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编译了通俗易懂、适合农牧民学习的藏文法制宣传资料。那曲地区投入30万元,编印了《抓基层、强基础、促发展》藏文法律知识问答6万多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了《农牧民学法维权法律知识与案例评析》藏汉文宣传资料3万多册,免费发放到基层农牧民群众手中。

  在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各级学校把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教学计划,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或聘请政法机关的同志担任法制辅导员。对于农牧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则逐步建立了基层普法联络员制度,并通过法制巡回宣讲、法制文艺表演、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拉萨、昌都、山南等地(市)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制定了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公安、司法、妇联、教育、工商、建设、民政、林业等单位为主,采取集中教育、送法上门的方式和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通过编印、发放藏汉文宣传教育材料,为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普法工作还围绕和针对各种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展开,进行专项法制宣传和治理活动。拉萨市司法局和那曲地区司法处在青藏铁路沿线干部职工、铁路职工和铁路建设民工中,开展了《铁路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受教育藏汉民工和农牧民群众达5万余人次;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针对与临近省和周边结合部森林、草场、水源、虫草等资源纠纷易发问题,专门组织工作组在每年春季深入资源纠纷易发地,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和整顿治理活动;林芝地区从2004 年开始,在涉及“天保”搬迁工程的县、乡、村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两项教育”活动;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组织公检法及武警边防等部门,在边境县、口岸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