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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4-03-13 10:3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今年,地区工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以发展为主线,服务为宗旨,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决执行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本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参与经济结构调整,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和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地个体和私营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

一、我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今年,昌都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继续保持了健康、持续的发展势头。至11月底,全地区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249户,投资者人数412人,雇工人数35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2.66%24.17%31.83%。全年新登记开业的私营企业有54户,投资者人数84人,雇工人数885人,新增注册资本金11630万元。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0703户,从业人员28349人,注册资金46180.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64%10.75%21.02%。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766户,从业人员5322人,新增注册资本金12707.51万元。

二、我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

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经济实力逐步增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明显。

1、私营企业增速越来越稳定、持续。从户数看,从2006年初至2009年底的时间,我地私营企业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增长速度。2006年初全地区私营企业117户,2009年底私营企业249户,比2006年初净增加132户,2006年初至2009年底,平均每年增加33户。从从业人员看,2006年初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192人,目前已增至3560人,平均每年增加592人。三是从注册资本看,2006年初全地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3643万元,目前已增长至44268万元,净增加30625万元,平均每年增加7656.25万元。

2、私营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目前全地区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100-500万元的有57户,占总数的22.89%。500-1000万元的有12户,1000万元至1亿元的有4户,私营企业在数量持续增加的同时,企业素质不断提升,目前,我地区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已达177.79万元,比2006年初净增加22.21万元。

3、个体私营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今年我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累计实现产值12959.4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2670.43万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9312.67万元,在全地区规模以上企业中,私营企业速度、总量等均赶上或超过国有、集体企业(全地区国有集体企业有249)

4、私营经济组织形式、产业结构越来越优化。今年,私营企业有限公司有91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36.55%,比2006年底净增加62户,增长31.87%。私营企业个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已初步实现向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制)的转化。

目前,全地区个体工商户中,第一产业的占3.28%,第二产业4.91%,第三产业91.82%,城镇个体工商户达7716户,从业人员22140人,注册资本金34104.3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72.09%、78.09%和76.85%。

个体私营企业经营领域日益拓宽,已从传统的商贸、餐饮、修理、建筑等第三产业扩大、投资到现代农林牧渔业、文化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现代服务业。

三、立足本职,积极营造优化环境,促进我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地区各级工商部门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变观念,强化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立足本职,切实优化准入环境,促进我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强化服务意识,全力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地区工商局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制、加班办理制,提高了企业登记注册效率,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全系统全面推行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企业登记注册由以往多层审核,改为一审一核,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门槛,提升服务;二是实行分层分类登记注册,充分发挥“经济户口”的作用,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三是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全地区工商系统以“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为目标,狠抓窗口建设,完善服务措施。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办责任制”,对办事的群众必须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到位;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改进服务质量。全地区工商系统统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明确规定,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办事制度一律予以公开。同时,根据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案、费、证、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依据,予以重点公开。所有公开项目做到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采取 “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提高公开效果;五是支持个私协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召开个体私营商户座谈会、上门了解其经营情况,排忧解难等活动,为我地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拓展市场搭建平台。

2、完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近几年来,地区工商局先后制定下发了《昌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发展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的意见》、《昌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农牧区经纪人意见》、《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我区农牧区经纪人发展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农牧区经纪人和营大户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农牧区经纪人和营销大户发展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参与起草了《昌都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创业热情,扩大个体私营企业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容量,保持了个体私营经济稳步、快速发展的势头。一是放宽了经营范围。明确规定凡国家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私营企业经营;允许私营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二是新《公司法》颁布以后,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促进了中小型私营企业的成长和诞生。简化登记前置审批手续,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前置许可外,其它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3、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牧区经纪人。地区工商局制定下发了《昌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促进农牧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办法的意见》,积极鼓励农牧民从事个体、私营业经营,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积极开展深入乡镇现场办公活动,为当地农牧民经营者免费办理证照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专业乡镇、专业村,增加农牧民收入。大力推进以龙头企业带动、城市消费带动和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农牧业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农畜产品加工业,办好一个,引来一串,带动一片。在发展数量的同时,注重发展质量,逐步形成一批小而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强的农牧区个体私营实体经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从办照到培育实行全程服务,重点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素质及技能的培训,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放宽登记条件,积极为农村经纪人提供法规政策咨询、登记注册的全程跟踪服务,并实行免费为农村经纪人进行培训、免费发照的政策。目前全地区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家,从业人员544人,注册资金757.95万元。全地区农牧区经纪人700人。

4、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完善“绿色通道”,积极帮助排忧解难,大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私营企业,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同时,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服务创业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下岗职工开办个体工商户123户,从业人员235人,注册资金411万元;退伍军人开办个体工商户34户,从业人员77人,注册资金220.5万元;大中专生开办个体工商户26户,从业人员50人,注册资金505.5万元; 残疾人开办个体工商户106户,从业人员133人,注册资金329.8万元。

 

(地区工商局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