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4-03-12 09:14
来源:昌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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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和基本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结合地区实际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全地区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措施,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全地区的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制定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实施办法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的地方性实施办法,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组织指导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开展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拟订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有关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