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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出台

2014-03-14 10:51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九成毕业生有望通过各类公开招考等途径实现就业

  西藏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日前出台,记者从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西藏九成以上高校毕业生有望通过各类公开招考、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专升本学历深造等途径实现就业。

  今年是西藏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第二年,全区共有高校毕业生8000多人,毕业生数量多,就业形势严峻。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人才强区的重要举措。为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切实做好今年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将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努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为帮助自主择业的非师范毕业生实现就业,自治区人事厅将会同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公开考试,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本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1200人到教育系统就业;自治区人事厅还将通过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专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1830人到基层工作。自治区人事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专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募550人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团区委将从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中招募120人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自治区教育厅还将通过普高专升本入学考试,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中录取400人,继续完成本科学业。

  九项就业优惠政策惠及高校毕业生

  记者同时从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今年西藏将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九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帮助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就业。

  这些优惠政策分别是:高校毕业生到西藏地市县所在地以外的其它乡镇工作满5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自治区财政将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金;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同级财政也将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金;从事农牧区经纪人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免收工商管理有关费用5年;高校毕业生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以外其它行业的个体经营,凭毕业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报到证,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免费为其提供劳动合同鉴证、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就业服务;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的,将获得相应的职业介绍补贴;西藏高校毕业生自失业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将纳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优惠政策。九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必将有效促进西藏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择业、自谋职业和多渠道就业。

  今年4到5月,劳动保障部门还将组织区内用人单位在西藏大学等高校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6月到7月,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力争邀请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用人单位到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召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鼓励西藏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