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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电视

2014-03-12 10:3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330上午,地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隆重召开。按照中央和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地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开始启动。会上,地委书记、人大地区工委主任、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瑞连、区党委指导检查组第五组组长顾茂芝分别作重要讲话。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吾金平措主持会议。地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鲁西科宣读了《昌都地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地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王瑞连从四个方面对全地区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阶段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王瑞连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各种困难和挑战加剧、发展与稳定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的迫切需要;是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决策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迫切需要。

王瑞连强调,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共昌都地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是我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全地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一要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要高举一面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总体要求,抓住一个重点,明确三个着力点,实现四个目标;二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的四个主要原则;三要全面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要求。学习调研阶段,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四会一调研”开展活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了解群众疾苦,查找和梳理各类突出问题。分析检查阶段,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本县本单位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认真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领导班子要形成专题的分析检查报告,重点落实好“五评一公开”。整改落实阶段,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针对第一和第二阶段梳理和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研究破解阻碍科学发展的难题,重点解决好“四种事”。同时,要认真总结归纳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办法好经验,并将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整套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活动基本结束时,要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网络、问卷等平台与形式,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手段,重点测评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

王瑞连指出,要紧扣“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要求,扎实做好结合这篇大文章,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明确提出了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做到“六结合、六着力”。一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化完善发展思路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上下功夫;二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破解难题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统筹兼顾、共建和谐上下功夫;三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促进长治久安、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四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五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引导群众、凝聚力量上下功夫;六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夯实基础、强基固本上下功夫。

王瑞连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具体做到“五个统一”。既要深入学习,又要深化实践,把学习与实践统一起来;既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又要全社会贯彻落实,把领导和群众统一起来;既遵守规定程序,又要积极探索创新,把质量与特色统一起来;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统一起来;既要健康有序开展,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活动的新成效与发展的新成果统一起来。

王瑞连要求,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开动脑筋,大胆创新,形成不同的实践特色,创造更多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走在全地区、全区前列。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工作纪律,全身心投入实践活动中,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做出表率。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实实在在帮助农村、企业和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顾茂芝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区党委指导检查组主要职责,对我地区开展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顾茂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的决策部署精神,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在指导思想上,一要高举一面旗帜,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二要突出一个主题,就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要围绕一个总要求,就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四要把握一个重点,就是县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五要抓好“三个着力”,就是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在目标要求上,要努力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在主要原则上,要着力把握好“四句话”的要求,即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在解决重点问题上,要围绕区党委提出的六个方面的目标要求和张庆黎书记在全区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第二批动员大会讲话中指出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面面俱到,抓不住重点,找不准问题,就会影响活动效果。在方法步骤上,重点要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6个环节的工作,每个阶段为2个环节。

顾茂芝要求,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五点:一要更加注重搞好思想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二要更加注重理论武装,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更加注重实践特色,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做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四要更加注重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五要更加注重贯彻群众路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顾茂芝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落实领导责任,在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领导关系;要做到务实创新,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党委的部署,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合理把握进度,做到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要搞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3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扎实推进。

顾茂芝要求,地委组建的14个指导检查组,经过培训后,要分赴各县和地直机关进行学习实践活动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指导检查工作,应注意把握好三点。一要牢牢把握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二要突出重点环节,认真指导检查。指导制定好实施方案、开展好学习调研、召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好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实施好整改落实方案、搞好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三要讲究方式方法,提高指导检查工作水平。

参加昌都主会场会议的有: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指导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宣讲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负责人;各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地直各部门单位和部分中区直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参加各县分会场会议的有:在各县调研和指导工作的地级领导干部,各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负责同志,县直、部分中区直部门负责人。

 

(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