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3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就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和包括促进大学生就业等30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并在修改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有关失业保险政策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性文件,为推动西藏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促进困难人员就业。2006-200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4380万元专项资金,购买了27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着力解决城镇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3545”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按照“分批开发、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总量控制”的原则,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公益性就业再就业开发工作,截至2007年9月,2700个公益性岗位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675人。
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处长尹分水对记者说,2008年,自治区财政还将拿出专项资金6300万元,在延续第一批政府购买的2700个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个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总量将达到5700个。目前,第二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落实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将实现就业再就业。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截至10月底,西藏共安排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632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361期,培训各类人员22562人。其中,农牧民培训10432人,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2130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11413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1%。西藏共开展西藏古典建筑施工技术、藏家乐民族风情导游、民族手工艺加工技术、藏式建筑施工技术等各类民族特色培训班24期,共培训民族特色人才1000多人。
积极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西藏不断加强农牧区转移就业工作,共投入资金680余万元,专项用于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以实用电工、建筑施工、餐饮服务、民族手工艺品编织等培训内容为重点,认真开展了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同时免费为农牧民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等就业服务。(责编:晶晶)
作者: 韩勉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