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21:42 来源:新华网 点击:0
拉萨市自2007年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以来,通过努力已建成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并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 截至目前,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41%,绿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01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85%,照明装置率达97.9%;用水普及率达85%,水质合格率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60%,每万人拥有公厕4.59座;公共汽车出行比率达26%,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11.5辆;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天的天数为359天,优良率达98.1%。 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难度再大,只要对拉萨人民有益的事就要做!工作的目的是要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共享文明进步的成果!”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秦宜智到拉萨上任之初就在党员干部大会上发出铮铮誓言。 决心带来信心。2007年4月28日,拉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隆重召开,秦宜智在大会上作动员讲话,鼓舞干部群众士气,标志着拉萨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也是“创园”工作的有力保障和可靠依据。结合需要完成的硬性任务,拉萨市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先后完成了《拉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拉萨市生物(植物)多样性规划》和供气供暖、南北山等一批专项规划。完成并实施了罗布林卡广场、药王山、当热路等一批公园、小游园、道路改造的景观设计工作。 加大投入 稳步推进 为确保“创园”工作的有序开展,拉萨市委、市政府对“创园”资金给予大力保障,安排相关部门优先和保证相关建设项目经费。两年来,通过多种渠道筹措5.36亿元的资金用于“创园”建设。其中,国家投入和援藏资金2.09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1.4亿元,市财政投入5862万元,市政府贷款1.02亿元,城关区财政投入791万元,吸纳社会资金1364万元。 为使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两年来,拉萨市狠抓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先后开工实施了城市供气供暖试点工程、罗布林卡广场改建、南北山和药王山绿化、“创园”第一林建设、恢复南干渠水系、江苏路等3条主要街道街景改造、老城区改造、城市公厕改造、宇拓路亮化工程等一系列工程。 为绿化城市周边环境,两年来,拉萨市以工程造林为依托,通过实施城市周边造林、市域生态造林、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和重点工程造林等措施,累计完成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40万亩。在市区内,拉萨市大力开展城市公园建设,两年来共完成21座公园建设任务。同时,还先后实施了金珠中路绿化改造、娘热路等10条道路的绿化改造、金珠西路两侧空地的绿化、节日重要景点摆花造景等城市绿色长廊建设和城市景观建设,共引进园林绿化植物23种,为城区绿化提供了充足的苗木。 为推进“创园”工作社会化进程,拉萨市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大力开展庭院绿化,认真开展“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工作。 围绕目标 力求突破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前不久,拉萨市顺利被自治区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但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目前,“创园”工作还存在绿量不足、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低,绿化品位不高,创建机制不活等问题。 如何形成整体联动的“创园”机制、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化资金参与“创园”工作,是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今后,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力求“创园”工作取得新突破:按照确定的96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力争在防护林建设、公园建设、园林式单位和小区、拆墙透绿等工作上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加快推进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湿地保护和建设规划、行道树规划等规划的研究制定和发布工作;逐步完善“创园”中绿线管理办法、古树名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办法、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树木病虫害防治机构、园林科研所、工作推进小组等“创园”工作机构,建立“创园”公园建设、园林式单位(小区)、防护林地建设等重点任务工作落实小组;开展综合物种指数、本地物种指数、热岛效应程度、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透水面积的比重、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节能建设和绿色建设的比例、再生水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创园”指标的监测工作;进一步研究“创园”政策激励机制,通过利用政策和经济杠杆来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园”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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