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西藏新闻>

西藏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将达80%

2014-03-13 21:33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图为中国铁通职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记者 蒋盖 摄

  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全区地方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差距;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6月22日,记者从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区确定了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后3年,全区将重点开展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全区地方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改革工作。

  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将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率和保障标准。今年,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农牧区医疗制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提高到80%以上,2010年提高到90%以上,2011年提高到95%以上。今年各级财政对农牧区医疗制度每人补助标准达140元,2010年达到180元。2009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达到每人每年180元,2010年达到每人每年220元。同时,全区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办管理操作,简化报销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探索建立全区地方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将符合条件的藏药品种纳入全区地方基本药物目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到2011年,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将全部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制度;零售药店将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规范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将实行全覆盖抽检;健全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药品安全预警行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在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的情况下,确保基本药物生产稳定和供应充足。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从政府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两方面入手,加快农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3年内,自治区将安排72所县级卫生服务中心和16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使之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的目标。新(改扩)建9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中,2009年,将实施27所县级卫生服务中心和5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新(改扩)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3年内将培训农牧区卫生技术人员1万多人次,其中今年培训3000人次、2010年培训3500人次、2011年培训4000人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差距。从2009年起,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在农牧区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发放叶酸补剂预防出生缺陷。抓紧制定并实施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和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初中毕业生等做健康检查,为高血压、多血症等慢性病患者提供防治服务,今年服务人口比例达30%以上,2011年达80%以上。继续实施农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到2010年农牧区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55%以上,2011年达60%以上。

  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改革。全区将选择1—2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全区实际的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模式。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原则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试点工作。

(责编:小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