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09:59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 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五年励精图志,五年风雨同舟。地区扶贫开发办发扬不怕困难,迎头而上的拼搏精神,做出斐人的成绩,赢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交口称赞;而今“十七大”春风又让扶贫开发办满怀豪情,踌躇满志规划未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里,昌都地区共实施扶贫开发项目208个,国家财政投资24362.42万元。大力实施整乡推进、产业化项目、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扶贫,使全地区贫困现象显著缓解,贫困人口有效下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人口由2002年末 25.85万人、占农牧区总人口的48.79%下降到2007年末 15804户、81209人,占农牧区总人口的14、54%。重点扶持乡镇范围显著缩小,由“十五”初的84个减少到目前的40个。
在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藏东经济区仍是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地区,城镇、乡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昌都地区的扶贫开发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党的十七大发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伟大号召,振奋人心,催人奋进;安排部署扶贫工作论述精辟,目标明确,为我们指引了方向。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报告中提出的“一个加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两个加大”(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两个提高”(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提高扶贫标准)的扶贫开发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扶贫工作。
昌都地区扶贫开发办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大目标任务,力争做到“三要”。一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活动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没有农牧区社会的发展就没有全社会的发展;没有农牧民脱贫致富目标的实现,就没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现;没有农牧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通过扶贫工作,就能进一步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牧区经济,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通过扶贫开发这种直接面对农牧民群众和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就能使发展的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就能进一步使群众尽快富裕起来,就能进一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就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就能进一步筑牢反分裂的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缩小发展和收入差距的有效措施。三要进一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扶贫、自力更生、科学发展”的基本经验,要坚持完成好“十一五”规划任务,着眼2020的宏伟目标,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找准位置,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细化任务,完善措施,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坚持五个围绕:围绕生产发展,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生活宽裕,狠抓农民增收,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围绕乡风文明,狠抓新型农民培育,倡导农村生活新风尚;围绕村容整洁,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农村新面貌;围绕管理民主,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新机制,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力争四个突破:实现在“小扶贫”向“大扶贫”的转变上取得新突破、在整乡推进扶贫项目的资源整合上取得新突破、在产业化扶贫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在扶贫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上取得新突破,确保扶贫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
目前,地区扶贫开发办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全地区今后几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战略性规划。
一、要以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扶贫开发
“十一五”期间,扶贫开发还是要紧紧瞄准40个重点扶持乡(镇)、10万人重点扶持人口实施扶贫开发。
——组织实施好贫困户安居工程。加强对贫困户、地方病群众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加大整乡推进乡的贫困户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确保贫困群众在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中得到实惠,享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抓好整乡推进扶贫工作。开展整乡推进扶贫工作,有助于瞄准对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集中解决制约贫困乡(镇)发展的主要问题。今后,要在整合资源、部门联动、产业扶贫、群众参与、民主管理上加大力度,积极争取扩大整乡推进的扶持范围。
——依托资源大力推动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按照产业扶贫的要求,积极扶持龙头企业。通过大户带劲、项目推动、基地促动、协会联动等形式,推动集中连片开发,做大特色产业规模;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开发模式,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带头人,提高组织化程度,促使优势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
——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充分利用区内外培训资源,坚持培训与项目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开发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通过实施培训,使贫困群众能够学好一门技术,增加一项致富本领;输出一人,致富一户。同时,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村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能够当年建设当年受益的、能够解决群众燃眉之急的增收项目,通过制度机制保障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让群众在工程建设中直接增收。
二、以解决农牧民群众增收问题为切入点,完善措施,开创扶贫开发新局面
——牢固树立“大扶贫”的思想,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首先,管好用好现有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沟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有效整合扶贫资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用,促进支农部门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第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活动。广泛发动企业团体、民间组织等参与支持我地扶贫开发事业。把招商引资同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第四,引导援藏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充分发挥对口援藏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都要实现公告公示和绩效考评,确保扶贫开发资金的正确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高效益。
——创新和完善扶贫开发机制。一是探索建立扶贫资金滚动使用机制,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组合”的开发运行机制。二是完善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和竞争激励机制。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跟踪问责,推行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挂钩。三是建立项目评审、项目竣工验收责任制,明确项目评审、验收责任;要完善项目建设和建后管护制度,强化对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量。紧密结合整乡推进扶贫和重点扶贫57个乡(镇),开展区、地、县三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中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帮助重点扶持乡(镇)抓规划、理思路、定措施、搞帮扶。大张旗鼓地宣传定点帮扶单位和选派干部为贫困地区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促进定点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激活内力,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在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教育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开发建设,让群众参与到选项、建设、管理和监测等项目建设环节中,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激发农牧区发展的内部活力,使群众成为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并逐步成为投资主体。
三、转变作风,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列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当中有关消除贫困、缩小差距和构建和谐的论述联系起来,深化区情的认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扶贫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把扶贫开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地委的战略决策结合起来,自觉地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扶贫工作新路子。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着力提高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始终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一致。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贫困地区和项目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把增加群众收入、为群众谋利益,作为我们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了解实情,科学决策,克服盲目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脱离群众等问题。
全地区扶贫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切实转变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新的工作姿态、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业绩,发挥扶贫开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
(地区农牧开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