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46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分批开发、循序渐进、稳步推动、总量控制”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落实公益性岗位2482个,占总数的91.9%。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各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确定了“五类人员”为主要安置对象。一是具有西藏自治区城镇户籍的持《就业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二是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三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四是“零就业家庭”人员;五是退役军人等。同时,各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综合考虑困难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发对技术技能要求不高的公益性岗位,如交通协管、车辆守护、社区保洁等,让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与需要岗位的人员有机匹配。(责任编辑:桑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