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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禁止发展重污染高耗能工业

2014-03-14 10:27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节能减排的通知,要求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发展,禁止发展造纸、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的工业。

    除了禁止发展造纸、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之外,西藏还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鼓励先进工艺应用。

    据记者了解,西藏将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建立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大中型矿山企业,着重搞好拉萨市周边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镇周边、重要公路干线、铁路沿线和重要水源地的小矿产、小选矿厂的清理工作,关闭或转产拉萨市周边污染大、能耗高的小水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