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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全面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2014-03-13 09: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全面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各类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本报记者彭虹报道  25日,昌都养老保险扩面动员大会召开。动员股份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积极参加地区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87年开始的,当初先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中实施;1992年扩大到了企业的正式职工;2000年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一次大的改革,实行了统帐结合的模式,建立了参统职工个人帐户,范围扩大到国营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2003年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到了股份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目前,我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主要是国营企业中的正式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及部分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参统单位112户,参统人员3000余人。      

 

    这次改革,是继2000年之后全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又一次重大决策。此次改革涉及到实施范围、统筹项目、计发办法、个人帐户、缴费比例和参保准入条件等方面。在实施范围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扩大了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将丧葬补助费纳入到了养老保险支付范围;改革了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体现了多缴多享受的原则;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由原来的11%调整为8%;将原来单位缴纳的25%比例下调到20%,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在准入条件方面,凡是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所有城镇失业人员均可参加养老保险,取消了过去规定的参加养老保险必须具有城镇户口的限制,凡是在我区就业人员,均可在当地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将原来的养老保险地级统筹上升为自治区级统筹,提高了养老保险的抗风险能力,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