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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表彰!西藏5单位10人入选

2021-10-27 10:18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232个、先进工作者403名、劳动模范95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881813
传 真:(010)59881812
电子邮箱:rssbg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西藏自治区入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昌都市文化局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林芝市巴松措景区



西藏自治区入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边巴(藏族) 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才旦达瓦(藏族) 西藏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副团长、三级舞蹈演员

罗桑(藏族) 拉萨市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

次旦卓嘎(女,藏族) 西藏日喀则市民族艺术团声乐队队长、三级演员

刘一澜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创研室主任、二级编剧

王翠丽(女) 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四级调研员                   

塔杰(藏族) 西藏那曲比如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达确(女,藏族) 山南市旅游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布阿娘(藏族) 波密县松宗镇人民政府办事员

曾庆权 西藏昌都市旅游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