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232个、先进工作者403名、劳动模范95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入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昌都市文化局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林芝市巴松措景区
西藏自治区入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边巴(藏族) 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才旦达瓦(藏族) 西藏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副团长、三级舞蹈演员
罗桑(藏族) 拉萨市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
次旦卓嘎(女,藏族) 西藏日喀则市民族艺术团声乐队队长、三级演员
刘一澜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创研室主任、二级编剧
王翠丽(女) 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四级调研员
塔杰(藏族) 西藏那曲比如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达确(女,藏族) 山南市旅游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布阿娘(藏族) 波密县松宗镇人民政府办事员
曾庆权 西藏昌都市旅游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