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西藏新闻>

《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正式发布实施

2017-02-15 07:0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填补全国省级用水定额空白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自治区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3年,自治区水利厅就开展了《定额》的制定工作。由于影响用水定额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政策法规、产业结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用水水平管理等因素都会对用水定额产生影响。“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在广泛收集整理西藏水利普查数据、典型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针对部分行业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通过统计分析与对比分析的方法,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该负责人说。

去年8月中旬,在拉萨召开的《定额》审查会上,水利部及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专家对《定额》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专家们认为定额指标以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为基础,立足西藏区情、水情,坚持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节水防污并行的原则,对区内高耗水、污染严重工业行业的产品用水定额严格控制,同时兼顾行业的生产状况、设备状况、生产工艺和生产环境等多种影响因素,进行合理定位,既满足节约用水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为后续修订留有空间和余地,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定额》的发布实施不仅填补了全国省级用水定额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全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还为自治区涉水相关规划、涉水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监督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进一步加强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涵盖三大类主要用水行业 112项具体用水定额标准

据了解,《定额》内容涵盖了全区农业、工业、居民与城市公共生活三大类主要用水行业112项定额,基本覆盖了西藏主要用水行业。其中,农业用水定额10项,包括: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6项,畜牧业用水定额4项。记者了解到,在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中提出了青稞、小麦、油菜、豆类等主要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另外,该项定额还根据不同农作物生育期需水强度和灌溉计划湿润层厚度分别制定了灌溉定额。

工业用水定额54项,包括:金属和非金属矿采选业用水定额16项,加工制造业用水定额38项。该负责人介绍,工业用水定额分为通用用水定额和先进用水定额,此次施行的《定额》工业用水定额部分,全部提出了通用值和先进值。

居民与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48项,包括: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3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3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项,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41项。“居民与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覆盖了自治区公共用水总量的99%。”该负责人表示。拉萨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50升每人每天;昌都市、山南市、日喀则市、林芝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20升每人每天;西藏其他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90升每人每天。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后续将会同市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抓好《定额》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学校、医院、宾馆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提高用水效率。同时,将定期开展非居民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工作,为《定额》的修订积累基础资料。